咨询热线:18132014994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石家庄市进出口企业协会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45号

联系电话:18132014994

邮编:050000

协会秘书处微信二维码

海关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外贸政策 > 海关 >

2023年1-7月河北省对东北亚进出口值增长17.6%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3-08-26

  据海关统计,2023年1-7月,河北省对东北亚进出口贸易总值为481.4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6%。其中,出口344.1亿元,增长39.3%;进口137.3亿元,下降15.5%。

  主要呈现以下贸易特点:

  一般贸易为主。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398.6亿元,增长22.7%,占进出口总值的82.8%;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34.5亿元,下降4.3%;以保税物流方式进出口41.4亿元,下降9.2%。

  民营企业进出口小幅下降,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进出口增长。民营企业进出口259.3亿元,下降 1.1%,占进出口总值的53.9%;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55.9亿元,增长73.7%;国有企业进出口66.2亿元,增长15.1%。

  机电产品出口增长快速。出口机电产品189.7亿元,增长92%,占出口总值的55.1%,其中出口汽车89.9亿元,增长2.8倍;出口劳动密集型产品51亿元,增长13.3%;出口农产品23.5亿元,下降1.9%;出口钢材22.5亿元,下降11.1%;出口高新技术产品17.7亿元,下降1.5%。

  煤及褐煤、天然气进口持续增长,原油进口降幅较大。进口煤及褐煤30亿元,增长22.4%;进口天然气27.8亿元,增长15.5%;进口机电产品21.9亿元,下降6.7%;进口农产品13.6亿元,下降37.1%;进口原油7.7亿元,下降67.9%。(高一然、刘宏灵、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