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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5-01-17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20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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