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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4-11-25

今年6月,海关总署出台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覆盖参展准入、展品通关、展后处置等全监管流程。海关在认真总结前六届进博会展品监管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广大参展商关心的事宜以问答的形式编制此解读,确保各项便利措施落实落地。

  问题一:我是境外参展商,第一次参加进博会,不清楚海关相关政策,怎么办?

  答:海关总署已发布了2024年78号公告,出台了《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为境外参展商提供详细指引。

  问题二:是不是每一票报关单都要缴纳海关保证金?

  答:对进博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2024年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问题三: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多久需要复运出境?

  答:从2018年首届进博会开始,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目前已固化此项监管服务保障措施。

  问题四:参展和展销的家用电器产品涉及CCC强制性认证及能效标识,是否可以豁免?

  答:对于涉及CCC强制性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如仅用于展览的,可豁免相关认证及标识管理。如果是用于销售的,海关将对其实施入境验证和商品检验,确认相关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问题五:展览品是否可以在进博会现场供大家试用、品尝、散发?

  答:国家会展中心应当督促参展商提前将预计的消耗,以书面形式告知上海海关,并明确展览用品拟使用方式(试用、品尝、散发)和数量(应在合理范围内,与活动规模相匹配)。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验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申明)。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试用、品尝、散发。

  问题六:进博会现场消耗的展览品可以免税吗?

  答:进博会进境展览用品,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除外);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他文件,经海关审核后,属于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问题七: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境展品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为进一步释放进博会的溢出效应,自第三届进博会起,展期内实施常态化进口展品销售税收优惠政策。依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38号)规定,各参展商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展品的种类、销售数量或限额应按《中国国际进博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附表)规定执行。如当年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的,以财政部当年公布的政策为准。

附表 《中国国际进博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

序号

类别

对应海关商品编码章节

备注

1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除外)

84、85、90章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12件

2

牵引车、拖拉机

87章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2件

3

船舶及浮动结构体

89章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3件

4

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

90章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5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97章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数量不超过5件

6

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展品


每个参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注:上述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问题八: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允许参展吗?

  答:允许来自非疫区但未获得进口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及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参展;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经海关总署授权,由上海海关按照特许审批办理。

  问题九: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访问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 海关总署>办事指南栏目>行政审批>进境(过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进境(过境)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材料目录。(注:进境粮食还需填写进境后粮食存放场所的主管海关或会展海关出具的《进境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编号)。

  因本届进博会需要,引进来自非疫区但未获得进口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动物源性食品且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交以下特许审批评估材料:

  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相关证明文件;

  2.输出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或进博局及其认定的主运代理商提交申请;

  3.未获检疫准入动植物及其产品、动物源性食品参展申请书(附表);

  4.相关展品生物安全风险自评估报告(包括进境前、进境途中、展前暂存期间、展中、展后等期间的动植物防疫保障措施);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未获检疫准入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参展申请书》

  上海海关:

  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我司拟申请下列来自非疫区但未获得进口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请上海海关予以审核并批准。产品信息如下:

序号

展品名称

原产国/地区

件数

重量KG

疫情防控措施

备注

1

(清单可另附)






2







3







我司承诺:

1. 上述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仅用于本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展,不用于销售。

2. 该批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将存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放场地名称),展览时与其他产品相对隔离。

3. 我司将配合海关做好该批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监管、指定场所存放、配备相应防疫隔离措施。

4. 展览期间,我司将严格做好该批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废弃物的收集和检疫处理,配合海关做好对动植物废弃物检疫处理监管。

5. 展会结束后,该批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在海关部门监管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问题十: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啊?

  答:第一步是申请单位注册。访问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iapq,跳转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并完成申请单位注册,由海关审核通过。第二步是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检疫审批申请。申请时,应在“用途说明”栏注明“第七届进博会展品”等字样。第三步是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审批出证后,即可在有效期和审批数量内核销使用。报关时,在系统的“产品资质”栏选择对应监管证件并填写许可证号。对使用特许审批方式申请获得的许可证,进博会后企业应尽快在审批系统内申请注销。

  制作单位:监管司、上海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