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45号
联系电话:18132014994
邮编:050000
协会秘书处微信二维码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外贸政策 > 海关 >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3-07-20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缅甸掸邦北部贵概镇部分区域口蹄疫疫情禁令。该区域位于37个地理坐标端点的连线范围内(经纬度坐标和区划图见附件)。
对缅甸上述区域口蹄疫相关禁令不再执行。
附件:贵概无疫区边界隔离屏障及坐标图.pdf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4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缅甸部分地区口蹄疫疫情的公告.pdf
上一篇: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89号(关于进口蒙古国洗净毛绒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92号(关于进口蒙古国屠宰用绵羊和山羊检疫卫生要求的公告)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