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4-10-15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8月1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液晶面板(带GOA电路)”商品归类决定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