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1-11-24
各企业: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同时保障我省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办理出证认证业务,帮助我省企业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而与外商发生的争议,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出证认证及法律服务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办出口货物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对于一般原产地证,企业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功能,配置任一型号彩色激光打印机,可实现“足不出户、随时出证”,这既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配合,可以减少企业人员外出,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也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措施。为便于企业开通自主打印功能,我会优化申请流程,简化申报表格(见附件),实现在线申请即时开通。
二、申办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对于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我会已对有关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形式进行了调整,除中国-哥斯达黎加优惠证书外,其它证书均升级为新版电子格式,可参照一般原产地证流程办理。
三、申办国际商事证明、ATA单证册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
企业可以通过“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QQ群、电话等方式与我会联系办理国际商事证明、ATA单证册、代办领事认证等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数量、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为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如我省企业生产及物流因疫情防控措施而受到影响,无法正常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导致与外商产生争议的,可与我会联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出具事实性证明来帮助沟通洽商和争议调解。
疫情期间,如因紧急出证认证事项或遭遇法律纠纷,可拨打我会24小时服务热线预约咨询:综合协调:13503339727 出证认证:13931116290 法律援助:13833105578
特此通知。
附件: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报表及申办说明
河北省贸促会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