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1-11-24
稳外贸政策再加码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贸易新业态发展、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鼓励外资更多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给予外贸外资企业金融支持等方面,推出了15条有力措施。
在稳外贸方面,《意见》提出多项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包括: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复制或扩大“信保+担保”的融资模式,以多种方式为外贸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进一步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信贷投放,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支持力度,助力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破解难题,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进一步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等。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再次提出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尽快推动在有条件的地方新增一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力争将全国试点总量扩大至30个左右,带动中小微企业出口。
6类出口商品海关法定外抽检
8月2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95号公告(关于开展2020年度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决定对2020年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抽查检验的商品范围涉及28类进出口商品,其中进口商品22类,出口商品6类。
一、进口商品:童装、文具、领带、丝巾、围巾、坐便器、洗碗机、空气净化器、打印机、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监视器、垃圾食物处理机、电磁灶、机动车喇叭、机动车回复反射器、机动车制动软管、汽车内饰件、染料、颜料、着色料等。
二、出口商品:仿真饰品、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毛绒玩具、电热水龙头等。
欧盟延长“暂停征收医疗物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政策
欧委会网站4月3日消息,应成员国及英国要求,欧盟委员会决定暂停征收自第三国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相关免税物资包括口罩等防护产品、病毒检测试剂盒、呼吸机、以及其他医疗设备。免税期自2020年1月31日起,有效期六个月。
7月27日,欧盟对暂停征收进口医疗物资的关税和增值税决定进行了修正,将适用期限延长了3个月,至10月31日。
哥伦比亚对小额跨境商品免征关税
8月3日,哥伦比亚总统杜克签署2020年1090号法令,宣布对价值在200美元以下的跨境邮政和快递商品免征关税。
法令具体内容:将2019年1165号法令(海关工作办法)第261条修订为:以邮政运输和快递形式进入哥关税领土的、FOB价格(不含运费)在200美元(含)以下的商品,可免缴海关编码9807100000和9807200000项下关税。该法令自其在官方公报公布后15日起实行。
越南拟豁免塑料产品反倾销税
越通社8月26日报道,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就有关产地为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部分由聚丙烯制成的塑料和塑料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一事,已建议相关企业准备豁免申请,并在9月24日17:00前将其发送至https://dichvucong.moit.gov.vn或直接递交贸易防卫局。
此前,工贸部部长于2020年7月20日签发对产自中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部分由聚丙烯制成的塑料和塑料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的第1900/ QD-BCT号决定。被反倾销的商品代码为HS: 3920.20.10和 3920.20.91。
伊朗禁止进口大米
伊朗德黑兰时报近日报道称,伊海关宣布,为支持国内农民生产,大米进口禁令将从8月22日开始执行,该计划本应在7月22日起执行,已被推迟一个月。
孟加拉国等可在线申请特惠原产地证书
8月18日,海关总署公告称,自9月10日起试点运行“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原产地证书签发系统”,面向孟加拉国、尼日尔、埃塞俄比亚、莫桑比克、东帝汶等5个国家签证机构开放在线签发特惠原产地证书功能,在线签发的证书以字母“E”作为首位编号。
进口货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进口人)凭以字母“E”为首位编号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按照海关总署2017年第67号公告对“已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
进口人凭上述在线签发证书以外的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特惠税率的,仍按照海关总署2017年第67号公告对“尚未实现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有关要求填制报关单,提交原产地单证。
来源:中国国际商会